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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性侵的孩子無法等待,公義何時到?

今早上班途中聽到這個由家扶發起的活動-->一人一信救孩子

唉!我不知大家的感覺如何??但身為母親的我,真的感到非常痛心!!

所以進了公司開電腦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寄封信給我們的總統先生

如容如下:(轉載自家扶網站)

敬愛的馬總統英九先生、立法院院長、司法院院長、行政院院長、法務部部長:

  政府近兩年來提高兒童福利預算、實施兒童少年醫療補助,想必政府積極關注兒童與少年權益!尤其最近內政部更是告訴我們孩子是我們最好的傳家寶!孩子是台灣的寶貝,更是未來的希望,因此保護兒童免於受侵害,迫在眉梢!

     最近新聞報導高雄及台中接連發生三起法官輕判、甚至是判定無罪的性侵女童惡狼案例,法官的判決說詞均以性侵者「未明顯違反其意願」來判定刑責,雖然刑法227條有加重強制性交未滿14歲男女之刑責,以達嚇阻性侵幼童之作用,但從近來的判例看來,有關法條似乎未能發揮保護受害女童及嚇阻之作用,甚至讓人有「變相鼓勵性侵幼童」之疑慮。此種判決,讓已受傷的孩子與其家人更悲痛與驚恐;讓為人父母者擔憂與恐懼;讓關心與從事兒少福利者對政府失望與痛心。

   三起輕判或認定性侵女童無罪案例,法官並未依受侵害害者年齡與成熟度權衡其表達能力,為遏止成人性侵幼童事件一再發生,真正保護兒童,懇請您:

一、加強法官實務案例訓練。

二、司法判決中採納兒童專家對兒童行為與認知之評量。

三、增修刑法,對性侵幼童者全面採取加重強制性交罪,以達嚇阻之用。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關心兒童的人(請簽署您的大名或團體名稱)敬上



妳/你 寄信了嗎?
讓我們起身用行動呵護我們的孩子!


請支持 --> 家扶基金會發起一人一信行動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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